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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困地区种植杂交构树,允许在一般耕地种植杂交构树
发布时间:2021-02-04        浏览次数:138        返回列表
        为指导地方稳妥、规范、有序做好构树扶贫试点工作,11月8日,国务院扶贫办、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联合发布《关于构树扶贫试点工作指导意见的补充通知》。通知指出,在贫困地区种植杂交构树,允许在一般耕地种植杂交构树,原则上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贫困地区以外种植杂交构树,可以在一般耕地上科学、规范种植,严格避让永久基本农田。

        通知表示,构树扶贫试点工程推广的为杂交构树,不同于植物学上的一般构树,应充分发挥杂交构树环境适应性强的优势,在温度、年积温、降水量、耐盐碱量、海拔适宜的贫困地区,特别是深度贫困县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种植杂交构树。

构树政策
 
        关于在贫困地区种植杂交构树。允许在一般耕地种植杂交构树,原则上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为支持脱贫攻坚,对已经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种植的,强化日常监管,对所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数量、质量变化情况全程跟踪管理,大程度减少对耕地质量的影响,因植株退化等原因已无法产业化利用或种植中对耕地质量造成严重影响的,须及时采取措施恢复粮食作物生产,确实不能恢复的,按要求补划永久基本农田;对贫困地区继续推进构树扶贫试点,确因构树扶贫产业规模发展需要扩大种植面积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应避让平坝地、水田、已建成的高标准农田等优质耕地,按照“数量不减、质量不降、布局稳定”的要求,在县域范围内进行补划。

        关于贫困地区以外种植杂交构树。可以在一般耕地上科学、规范种植,严格避让永久基本农田。已经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种植的,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会同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根据种植现状和对耕作层的影响程度组织认定,能恢复粮食作物生产的,5年内恢复;确实不能恢复的,调出永久基本农田,并在县域范围内按要求补划。

构树政策
 
        通知表明,还要加强技术研发。依托科研单位和高校的技术力量,加强对杂交构树新品种选育关键技术、绿色丰产栽培关键技术、低成本规模化采收加工关键装备技术、青贮及饲用技术方面的研发,完善种植、养殖和加工等技术标准,加快杂交构树饲料化利用技术和模式的推广,开展杂交构树高效综合利用示范,建立产业化基地,提升构树产业扶贫效果。同时,每年将会开展专项评估,重点评估杂交构树试点扶贫效益、占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情况、耕地质量监测和保护等方面情况。

        杂交构树为桑科构树属植物,具有速生、丰产、优质、多抗等特性,属于粗蛋白木本饲料资源植物。近些年我国每年需进口大批粮食,其中,绝大部分用来制作饲料喂养家畜,杂交构全株可制作新型青储饲料,“以树代粮”有利于缓解饲料原料不足,降低对粮食进口的依赖。2015年国务院扶贫办向全国推出“精准扶贫十大工程”,构树扶贫工程是其中之一。杂交构树的大量种植,既能获得粗蛋白优质饲料、解决农牧争地的矛盾、帮助农户脱贫致富,又能保障粮食安全和改善生态环境,具有实现“经济-生态-社会”三个效益统一的作用。

构树政策

 
        近几年,为助力杂交构树发展,推进杂交构树饲料化,政策不断给力扶持。2018年7月,国务院扶贫办印发《关于扩大构树扶贫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提出了构树种植的支持政策:一是参与杂交构树饲料化收贮利用的县,符合条件的地方可申请享受中央财政粮改饲补贴。不在范围内的地方政府可参照粮改饲扶持政策给予支持。统筹整合使用涉农资金或扶贫资金支持构树全产业链发展。二是各地在符合条件的地类实施退耕还林,可自主选择杂交构树,并按规定享受政策扶持。对其他构树造林的,可按照要求纳入防护林建设、石漠化治理等林业重点工程支持范围。三是对经过良种认定的杂交构树品种,按照规定享受林木良种培育补助。

        构树扶贫工程推行几年来,各地“构树+养殖”探索取得了可喜成效,丰产期种植户亩均纯收入2000元以上,高于种植粮食收益,杂交构树已成为多地贫困户的“致富树”。这次《补充意见》的发布,有利于规范构树种植,避免与粮争地,同时也明确了允许在一般耕地种植杂交构树,预计将对全国杂交构树产业发展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 

新闻来源:农通社